在刚刚结束的中国经济圆桌会上,一个看似与体育相距甚远的议题,却在体育圈内激起了不小的涟漪——“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圆桌会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当宏观经济与法治保障深入讨论之际,体育产业中的民营资本与职业俱乐部运营,也被频频提及。体育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承载领域之一,正在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与实施,被不少与会嘉宾视作给体育产业打的一剂“强心针”。

圆桌会上,多位来自体育产业的企业家与法律专家共同指出,过去二十年,中国体育产业的快速崛起,离不开大批民营企业的深度参与:从CBA、CBA准入俱乐部,到中超、女超,再到乒羽、排球、马拉松、自行车赛以及城市路跑 IP,民营资本几乎参与了各个细分领域。但体育产业民营企业也长期面临政策预期不稳定、投资周期长、权益保护不足等现实困境。一些民营俱乐部曾因赞助合同履行争议、票务合作纠纷、转播权分配不透明等问题备受困扰,甚至影响赛事正常进行。与会学者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有望在产权保护、平等准入、政府履约、营商环境稳定等方面,为体育民营企业提供更加清晰、可预期的制度坐标。
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位专家在发言中提到,体育产业的特殊性在于“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而其回报大多与品牌、流量、社会效益绑定,需要稳定的法治环境来兜底预期。“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是简单的‘经济法’,更是包括体育产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信心法、安心法。”这位专家表示,法律草案在平等保护、公平竞争、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都做了系统安排,比如明确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变相审批,不得随意变更与民营企业签订的招商、合作协议,这对于那些承接当地体育场馆运营、城市马拉松赛事、青训中心建设项目的体育公司意义重大。过去一些地方“换届换项目”“口头承诺难兑现”的现象,给体育投资者带来不小风险,立法将倒逼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来自一线职业联盟的运营负责人则从更接地气的角度切入,他坦言,职业联赛要想真正市场化,离不开民营俱乐部、民营赛事公司与社会资本的大规模参与,而参与的前提是“敢投、愿投、能投”。“敢投”需要法治保障投资安全,“愿投”需要明确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能投”则需要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制度托底。“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我们解决的是第一步——敢投的问题。”他举例称,在一些地方,民营资本承建综合体育馆并以“PPP+运营”的模式参与十几年的后续运营,本应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却因为地方财政政策调整、场馆运营权被重新划分等原因,项目收益被打乱。“有了法律的刚性约束,我们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不再只停留在‘君子协定’,而是有更明确的法律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与会嘉宾还从“法治体育”的角度,强调体育规则与国家法律的深度衔接。法学界代表指出,体育商业纠纷具有专业性强、地域涉及广、合同结构复杂等特点,而过去相当一部分争议通过“协调”“内部规则”解决,缺少成熟的司法裁判案例支撑。民营经济促进法若在营造统一市场、完善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上更进一步,将为体育赞助、经纪代理、肖像使用、数据开发等新型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很多体育企业已经不是单纯卖票、卖转播权,而是在做体育IP运营、数字资产开发、跨界文旅融合,这些新业态的民营主体更需要清晰的权利边界和救济路径。”她说。
体育经纪公司代表则关注到了人才与合约层面的细节。“过去球员合约纠纷、教练解约争议、青少年转会补偿等问题,往往在不同地方、不同联赛中采取不同处理方式,有些甚至缺乏透明标准,增加了经纪公司的运营风险。”他认为,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构建的法治框架下,应进一步推动体育领域合同示范文本的完善和推广,鼓励体育仲裁、调解与法院诉讼的衔接,让体育经纪、培训、青训机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在青训投入方面,民营资本普遍面临投入大、回收慢的问题,如果法律在知识产权、合同效力、政府扶持政策兑现等方面形成更稳定的预期,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扎根青少年体育。
体育用品制造与体育新消费领域的民营企业同样从这部法律中看到了机遇。近年来,从国产跑鞋品牌在马拉松赛场“弯道超车”,到民族羽毛球、乒乓器材在世界赛场高频亮相,再到智能穿戴、运动康复设备迅速迭代,民营企业几乎撑起了体育制造业的主力。在圆桌会上,一家体育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提到,体育制造与体育服务一体化,是中国体育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而知识产权保护、公平参与公共采购、规范行政执法等制度,都直接影响企业的创新动力。“我们在为多地体育局提供智慧场馆解决方案,也参与校园体育数据平台建设,过去有时会担心项目评审不透明、后续结算不顺畅。民营经济促进法如果能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将大大增强我们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底气。”
除了宏观的制度设计,一些与会代表也呼吁,在配套政策制定中要充分体现体育产业的特色。一位来自体育法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建议,未来可以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专门针对体育产业的实施细则或指导意见,在赛事审批、场馆开放、体育旅游、电竞与体育融合发展等方面,给予民营主体更明确的政策路径。“体育本身是法治意识最强的行业之一,任何一场比赛都离不开规则——犯规、判罚、申诉都有清晰程序。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让体育产业的发展也在类似清晰可预期的规则下运行。”她表示。
从更长远的视角看,与会嘉宾普遍认为,法治护航下的民营体育经济,将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和建设体育强国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随着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成功举办,家门口看大赛成为常态,体育消费持续升温,冰雪运动、城市骑行、飞盘、桨板等新兴运动迅速破圈,体育不再只是“看比赛”,而逐渐成为国民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在这一波体育消费升级浪潮中,民营经济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他们承办赛事、打造IP、运营场馆、做内容平台、做直播电商,也在下沉市场开设小型综合运动空间,为更多普通人提供接触专业体育的机会。而要让这股热潮不昙花一现,就必须用法治来稳住预期、保护创新、保障公平竞争。

圆桌会的讨论在热烈而理性的气氛中落下帷幕,但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与体育产业未来的想象却并未停止。一位长期关注体育改革的学者会后感慨:“职业联赛也好、群众体育也罢,本质上都离不开制度的支撑。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最后会落到每一块球场、每一张门票、每一次转播版权交易上。”在他看来,当法治与市场在体育领域不断交汇,将不仅提升中国体育产业的综合实力,也会进一步夯实全民健身的社会基础。可以预见,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立法与实施层面的不断推进,一个更具活力、更有韧性、更懂规则的中国体育产业,正在迎面而来。
